第(2/3)页 曹婉会丢给他一些活做,例如将拆分下来的玉米让他一颗颗剥成粒,也会在收玉米的时候带上他和阎擎当帮手。 短短几天的时间厉霆琛已经习惯了做农活,他挽着裤腿站在玉米地里,摸索着用镰刀割下玉米杆。 虽然他的速度比较慢,但他体力好啊! 曹婉拉着他的手道:“厉小子,你天生就是掰苞米的料,不如留下来给我老婆子种田。” 厉霆琛倒也不藏着掖着,“好啊,只要婆婆不嫌弃。” 曹婉没和他想出之前,脑中给厉霆琛打的标签:霸道、强势、负心人、狗贼。 现在则是变成了:勤奋、结实、掰得一手好苞米、身强体壮。 他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让人讨厌,关键是他从来就不掩饰对苏清予的爱,跟只粘人的大狗一样,曹婉生出想要撮合两人的心思来。 作为阎擎每天帮忙的报酬,曹婉亲自给他下针,势必要医好阎擎的脚。 厉霆琛则是坐在一旁的凳子上,将刚割回来玉米一颗颗剥下来。 苏清予喜欢吃嫩玉米,尤其是刚从地里掰回来的还带着甜滋滋的清香味。 苏清予坐在小桥上,双腿晃荡着看这一切。 厉霆琛身上的衣服湿透了,额头上也满是汗珠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