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4章 我,秦始皇,莱利-《诸天:开局变成黑眼僵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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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陛下,臣怎么会骗你呢,妖尸就是要吸血的嘛,哈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在猖狂的笑声之中,徐福消失在秦始皇的眼前。

    “吸血,吸血,啊~~~~徐福,朕要杀了你!”

    “朕乃始皇帝,位超三皇,功盖五帝,你竟然敢将朕变成一个吸血的怪物!”

    可惜,他一个三代僵尸,根本奈何不了徐福这个二代僵尸,徐福看着曾经高高在上,如同神明般的男人,被自己玩弄在股掌之中,狂笑着消失在了秦始皇的眼前。

    骄傲如秦始皇,他不允许自己变成一个吸血的怪物,他开始想办法死,可是,他做不到,马灵儿死了,他的身边又没有比他强的僵尸,他只能每天被血瘾折磨,求死不能。

    带着始皇帝的骄傲,他离开了咸阳,离开了他的帝国,此时帝国刚刚一统,六国经常叛乱,他把他的帝国留给了更勇武的胡亥,带着他的几个侍女,假死脱身,浪迹天下,寻找杀死自己的方法。

    时间一晃,两千年过去了,化名莱利的秦始皇流浪到了英国。

    两千年,曾经的雄才伟略的秦始皇已经没有了鲸吞天下的雄心壮志,也放弃了找到杀死自己的方法,在时间的折磨之中,他和自己妥协了,他,现在就是一个吸血的怪物。

    直到某天,他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她,这是他两千年行尸走肉般的日子里,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活着。

    他追求她,她同意了,作为定情信物,他送给了她一块巨大的宝石,那块宝石叫做天使之泪。

    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叫诗雅,对他来说,这就是天使的名字,可惜,天使是要流泪的。

    为了能够和诗雅在一起,莱利开始控制自己的血瘾,他怕自己在饥饿时会把诗雅当做食物来看待,那对他的爱来说,是一种亵渎。

    他把自己关在地下室整整三个月,三个月后,他成功了,强行控制住血瘾的他终于从地牢中出来了,因为,明天就是他和诗雅的婚礼。

    婚礼当天,一切都是那么美好,宾朋满座,新郎帅气,新娘美丽,大家都在祝福着他们的新婚。

    可是,附近的土匪听说了诗雅的结婚礼物是一颗价值连城的大宝石,所以,在这一天,他们来了。

    土匪们见人就杀,一刀一个,绝不手软。

    三个月,莱利只是压制住了血瘾,而血瘾并未消失。

    而三个月滴血未进的莱利在血腥味升起的一瞬间就已经快要发狂了,他用自己仅剩的意志力,控制住自己。

    直到,土匪一刀砍在了诗雅的身上,诗雅的血溅到了他的嘴上,他发狂了。

    “吼!”

    饥饿冲昏了他的头脑,所有屋子里活着的生物都是他攻击的目标,无论是宾客,还是土匪,或者是诗雅的爸爸。

    “莱利,不~要!”

    奄奄一息的诗雅绝望的看着莱利亲手拧断了自己父亲的脖子,昏死过去。

    诗雅的呼唤唤醒了莱利的神志,一地的尸体都无所谓,他不想要诗雅死去,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心动,所以,他咬了她。

    “吼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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