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偶尔不想要高雅了,想要低俗一番,开车几个小时西雅图就到了。 等到贤者时间一到,又能开车回凤都,继续欣赏高雅艺术,岂不美哉? 唐三桂甚至有一丢丢后悔当这个弥赛亚,平西王。 但没有办法,这是朝廷研究决定的。 唐三桂只好苟利一番。 他像往常一样,一个滑铲跪倒在万睡爷脚前,忽然想起了什么,朝着尚可喜的腿窝就是一个托马斯扫堂腿。 “蠢货,见到万睡爷怎么这么失礼,你以前怎么亲吻苏丹靴子的?赶紧给我亲!” “不必了!” 朱富贵摇了摇头,这双新靴子可是小兰亲手做的,虽然质量嘛,其实远比不上莆田制造,但意义是不同的。 朱富贵用英语对身旁正在啃第二条骆驼腿老李太监问道,“李伴伴,你说这位尚可喜先生该如何安置呢?” 老李太监啊呜一口将骆驼骨棒上最后一点肉吃掉,舔了舔嘴唇道:“万岁爷,君不见丁原董卓之事,啊不,是苏丹沙皇之事乎?” 朱富贵十分无语。 自己被那奇特光线照射之后变成了语言天才,智力得到了升华,但老李的天赋全点到出肉上面去了,语言天赋还是那么渣。 教了他好几天的洋文,临场还是说错了。 不过无所谓了。 尚可喜早已经吓得瑟瑟发抖,如同鹌鹑。 想象一下,一个手持巨大骆驼腿骨棒,牙齿上还带着肉丝,体重四五百斤往上的肉山大魔王往你面前那么一站,压迫感会有多么强烈。 更何况,他还是一个太监。 在奥斯曼,太监也是恐怖的存在,不输于尚可喜这个近卫军军团长。 所以,尚可喜瞬间破防了,连忙匍匐在地上拼命地磕头。 朱富贵谈谈地道:“可喜,可喜,你这是干什么嘛,我们大明不是沙俄,在我们这里,就算是一张卫生纸,一条内裤,都是有他的作用的……” · 敲打了一番尚可喜,朱富贵也让他下去休息了。 第(2/3)页